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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選部網址

【103/7/18】  回103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技師、第二次食品技師考試暨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記帳士考試-考試資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7月18日
發文字號:選專二字第1033301322號

主旨:舉辦103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技師、第二次食品技師考試暨普通考試
      不動產經紀人、記帳士考試。
依據:民國103年7月3日考試院第11屆第291次會議決議。
公告事項:
一、考試等別及類科:

 (一)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 
 (二)高等考試技師考試:計設土木工程技師、水利工程技師、結構工程技師、大地工程技師、
     測量技師、環境工程技師、都市計畫技師、機械工程技師、冷凍空調工程技師、造船工程
     技師、電機工程技師、電子工程技師、資訊技師、航空工程技師、化學工程技師、工業工
     程技師、工業安全技師、工礦衛生技師、紡織工程技師、食品技師、冶金工程技師、農藝
     技師、園藝技師、林業技師、畜牧技師、漁撈技師、水產養殖技師、水土保持技師、採礦
     工程技師、應用地質技師、礦業安全技師、交通工程技師等32類科。

 (三)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四)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
二、考試日期:
 (一)建築師考試:103年11月22日(星期六)至11月24日(星期一)3天。
 (二)技師考試:103年11月22日(星期六)至11月23日(星期日)2天。
 (三)不動產經紀人、記帳士考試:103年11月22日(星期六)至11月23日(星期日)1.5天。
三、考試地點:本考試分設臺北、臺中、臺南、高雄、花蓮及臺東等6考區。(詳細地點另登載
              於寄發之入場證)
四、報名有關事項:
 (一)報名方式:
   1.本考試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採網路無紙化報名,其餘考試仍採單軌網路報名方式。前
     揭「網路無紙化報名」係指應考人所填具之報名資料,透過與戶役政機關及各級學校之資料
     進行檢核,系統將主動提示訊息,毋須繳交報名書表、身分證件或應考資格證明文件等。惟
     具下列情形之一者,仍請以「網路報名紙本寄件」方式辦理:
   (1)所填具之報名資料無法透過戶役政機關及各級學校之資料進行檢核(得進行學歷資料檢核之
      各級學校名單及畢業起始年度,已公布於網路報名系統)。
   (2)以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之資格報考。
   (3)以國外學歷報考。
   (4)身心障礙者或申請特殊照護措施者。
   (5)以華僑或外國人身分報考。
   (6)姓名有罕見字者。
  2.應考人請以電腦登入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為http://www.moex.gov.tw,點選網路報名
    後,即可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入口網站,或以網址
http://register.moex.gov.tw(主
    站);http://register.moex2.nat.gov.tw(新站)直接進入系統報名,登入報名資料前,
    請先下載應考須知詳細閱讀,登錄完成後務必下載列印報名書表連同應考資格文件,以掛號
    寄出。(惟報考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如符合網路無紙化報名要件者,於完成報名資料登錄後,
    將由系統主動提示訊息,毋須繳交報名書表、身分證件或應考資格等證明文件,但仍應於規
    定期限內列印繳款單或線上繳費,繳款證明由應考人自行妥善留存。)
 (二)報名日期:自103年8月5日(星期二)至8月14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網路報名系統將於
     8月14日下午5時準時關閉,逾期無法報名。請應考人提早完成報名作業,避免集中於報名
     截止日上網,以免造成網路流量壅塞而影響報名權益。
 (三)無紙化報名方式注意事項:不動產經紀人考試以網路報名無紙化方式報名時,須上傳相片
     JPG電子檔(檔案大小須為1.0MB(1,024KB)以下),請於報名前備妥照片JPG檔案,憑以報
     名,否則將無法完成報名登錄。
五、報名收件截止日期:
 (一)建築師、技師、記帳士考試:須於103年8月15日前(含當日,郵戳為憑),以掛號寄出報
     名表件,始完成報名程序,逾期不予受理。
 (二)不動產經紀人考試:以「網路報名紙本寄件」方式報名之應考人,須繳驗部分證明文件,
     務請於103年8月15日前(含當日,郵戳為憑),以掛號寄出報名表件,始完成報名程序,
     逾期不予受理。
六、報名郵寄地點:11602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考選部專技考試司第二科。
七、本考試各類科之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試題題型、成績計算與及格方式,均分別依據「專
    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規則」、「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技師考試
    規則」、「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規則」、「專門職業及技術人
    員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規則」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總成績計算規則」之規定辦
    理,有關事項均詳載於各該項考試應考須知。
八、申請建築師、技師考試部分科目免試之應考人,未於報名2個月前(103年6月16日以前)提
    出申請並繳驗完備費件者,本次考試將不予部分科目免試。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7月18日
發文字號:選專二字第10333013221號

主旨:公告民國104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技師考試「舉辦」與「不舉辦」之類科。
依據: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技師考試規則第3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民國104年舉辦考試之類科:土木工程技師、水利工程技師、結構工程技師、大地工程技師
    、測量技師、環境工程技師、都市計畫技師、機械工程技師、冷凍空調工程技師、電機工程
    技師、電子工程技師、資訊技師、化學工程技師、工業工程技師、工業安全技師、工礦衛生
    技師、食品技師、農藝技師、園藝技師、林業技師、畜牧技師、水產養殖技師、水土保持技
    師、應用地質技師、交通工程技師。(計25類科)
二、民國104年不舉辦考試之類科:造船工程技師、航空工程技師、紡織工程技師、冶金工程技師
    、漁撈技師、採礦工程技師、礦業安全技師。(計7類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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