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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3/20】  回10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考試資訊

一、報名日期:民國104331日至49日下午5時止。郵寄報名書表截止日:民國104410日(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予受理並以退件處理。

二、寄發入場證日期:民國104625日(應考人如於630日後尚未收到者,請洽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或高普考試司第一科)。

三、10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統計表高考三級各職缺用人機關一覽表1040320  普考各職缺用人機關一覽表

四、考試日期:

(一)普通考試:民國104710日(星期五)至11日(星期六)。

(二)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民國104712日(星期日)至14日(星期二)。

(三)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公職土木工程技師、公職醫事檢驗師、公職藥師、公職護理師、公職諮商心理師、公職營養師、公職食品技師類科第二試(口試):預定民國1041018日(惟實際日期需視本考試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

五、公布測驗式試題答案日期:民國104715日。

六、試題疑義提出期限:民國104715日至19日。

七、複查成績提出期限:榜示之次日起10日內(申請複查成績以一次為限,申請書格式請自行影印應考須知附表或至應考人專區/申請表單下載)。

八、考試舉行地點:設臺北、桃園、新竹、臺中、彰化、嘉義、臺南、高雄、花蓮、臺東、澎湖、金門、馬祖等13考區,其中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技藝」類科僅設臺北考區普通考試「新聞廣播」類科僅設臺北、臺中、高雄考區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公職土木工程技師、公職醫事檢驗師、公職藥師、公職護理師、公職諮商心理師、公職營養師、公職食品技師類科第二試(口試)僅設臺北考區

九、報考公職專技人員類科應考人報名應繳驗相關文件:

(一)應繳驗文件彙整表

(二)工作經驗證明(公職建築師類科適用)

(三)工作經驗證明(公職土木工程技師、公職食品技師等類科適用)

(四)醫事人員開業、執業年資證明書範例

(五)醫事人員開(執)業登記動態戳章範例

(六)參考資料:公職土木工程技師等11類科之專技執業範圍

十、暫准報名切結書

(一)暫准報名切結書(一般應考人適用)

(二)公職專技人員類科應考人暫准報名切結書公職土木工程技師、公職醫事檢驗師、公職藥師、公職護理師、公職諮商心理師、公職營養師、公職食品技師類科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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